《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这本书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所作,盖斯·威廉姆斯绘图,曾或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叙述了一只住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蟋蟀被野餐篮带到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后发生的故事。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蟋蟀柴斯特遇到了聪明而又贪吃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而又憨厚的亨利猫,还有爱它的主人——男孩子马利欧。柴斯特见识了纽约的繁华,并且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它不仅自己在纽约扬名,而且因此帮助善良的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但当他成为震惊纽约的演奏家之后,却开始思念起乡下自由安静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深爱的故乡。
读完故事,我不禁想:柴斯特是不是太“傻”了?!在纽约扬名,每天有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专程听它的“演奏会”,才华被大众肯定——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啊!可是它却在事业的巅峰之时隐退返乡!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呢?我又看了一遍柴斯特的理由:过去在家乡的草地上,只要太阳照得正舒服,或者是到了月圆时分,或者是它想跟它的朋友云雀来一段音乐对话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起来,因为它有这样的心情。现在,不管它有没有心情,都一定得在八点和四点半的时候各表演一场。所以,摆在柴斯特面前的其实是“快乐”与“出名”之间的抉择,而柴斯特毅然选择了前者。是啊,荣耀的光环永远那么吸引人,但如果丧失了自由与快乐,荣耀还那么诱人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多么耳熟能详的诗句。可是,在物欲横流的现在,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为自由快乐抛弃这些?在铺天盖地物欲挤压之下,属于个人的那微小的快乐早已不知是否还在,“自由”早已变得比黄金还要珍贵。
这本书吸引人的地方不只在其简练的语言和美轮美奂的钢笔画插图。作者总是用寥寥几字,就勾勒出了蟋蟀柴斯特的善良或是塔克老鼠的贪吃模样,令人仿佛见到了这些憨态可掬的动物们,情不自禁地融入了故事中。
读读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吧!它会让你开怀一笑,也会让你掩卷沉思。在柴斯特悠扬的小夜曲中,让我们放下生活的重担,感受最返璞归真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