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二首 凡十二事 相儿寿夭法)
论曰∶小儿初生,先以绵裹指,拭儿口中及舌上青泥恶血,此为之玉衡。(一作衔。)若不急拭,啼声一发,即入腹成百疾矣。
儿生落地不作声者,取暖水一器灌之,须臾当啼。儿生不作声者,此由难产少气故也,可取儿脐带向身却捋之,令气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声自发;亦可以葱白徐徐鞭之,即啼。
儿已生即当举之,举之迟晚,则令中寒,腹内雷鸣,乃先浴之,然后断脐,不得以刀割之,须令人隔单衣物咬断,兼以暖气呵七遍,然后缠结。所留脐带,令至儿足趺上,短则中寒,令儿腹中不调,常下痢。若先断脐,然后浴者,脐中水,脐中水则发腹痛。其脐断讫,连脐带中多有虫,宜急剔拨去之,不尔入儿腹成疾。断儿脐者,当令长六寸,长则伤肌,短则伤脏,不以时断。若 汁不尽,则暖气渐微,自生寒,令儿脐风。
生男宜用其父旧衣裹之,生女宜用其母故衣,皆勿用新帛为善,不可令衣过浓,令儿伤皮肤,害血脉,发杂疮而黄,儿衣绵帛特忌浓十热,慎之慎之。凡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则令筋骨缓弱,宜时见风日,若都不见风,则令肌肤脆软,便宜中伤,皆当以故絮衣之,勿用新绵也。凡天和暖无风之时,令母将儿于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则血凝气刚,肌肉牢密,堪耐风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帏帐之中,重衣十温十暖,譬犹十陰十地之草木,不见风日,软脆不堪风寒也。
凡裹脐法,椎治白练令柔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帛等合之,调其缓急,急则令儿吐。儿生二十日,乃解视脐。若十许日儿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脐燥,还刺其腹,当解之易衣更裹。裹脐时闭户下帐,燃火令帐中十温十暖,换衣亦然,仍以十温十粉粉之,此谓冬时寒也。若不愈,烧绛帛末粉之。若过一月脐有汁不愈,烧虾蟆灰粉之,日三四次。若脐中水及中冷,则令儿腹绞痛,夭纠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过,当炙粉絮以熨之,不时治护。
脐至肿者当随轻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壮,轻者脐不大肿,但出汁。时时啼呼者,捣当归末和十胡十粉敷之,炙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为候。若儿粪青者冷也,与脐中水同。
儿洗浴断脐竟 抱毕,未可与朱蜜,宜与甘草汤。以甘草如手中指一节许,打碎,以水二合煮,取一合,以绵缠沾取,与儿十吮十之,连十吮十汁,计得一蚬壳入腹止,儿当快吐,吐去心胸中恶汁也。如得吐,余药更不须与。若不得吐,可消息计如饥十渴,须臾更与之若前。所服及更与并不得吐者,但稍稍与之,令尽此一合止。如得吐去恶汁,令儿心神智能无病也。饮一合尽都不吐者,是儿不含恶血耳,勿复与甘草汤,乃可与朱蜜以镇心神,安魂魄也。
儿新生三日中,与朱蜜者不宜多,多则冷儿,脾胃冷腹胀,喜十陰十痫,气急变噤痉而死。
新生与朱蜜法,以飞炼朱砂如大豆许,以赤蜜一蚬壳和之,以绵缠箸头沾取,与儿十吮十之,得三沾止,一日令尽此一豆许,可三日与之,则用三豆许也,勿过此,则伤儿也。与朱蜜竟,可与牛黄如朱蜜多少也,牛黄益肝胆除热,定十精十神止惊,辟恶气,除小儿百病也。
新生三日后,应开肠胃,助谷神,可研米作浓饮,如十乳十酪浓薄,以豆大与儿咽之,频咽三豆许止,日三与之,满七日可与哺也。儿生十日始哺如枣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弹丸,百儿不胜谷气,令生病,头面身十体喜生疮,愈而复发,令儿 弱难养。三十日后虽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强与之,强与之不消,复生疾病。哺十乳十不进者,腹中皆有痰癖也,当以四物紫丸微下,节哺十乳十,数日便自愈。小儿微寒热,亦当尔利之,要当下之,然后乃瘥。
凡十乳十儿不欲太饱,饱则呕吐,每候儿吐者,十乳十太饱也,以空十乳十乳十之即消,日四。十乳十儿若脐未愈,十乳十儿太饱,令风中脐也。夏不去热十乳十,令儿呕逆;冬不去寒十乳十,令儿咳痢。母新房以十乳十儿,令儿羸瘦,十十交十十胫不能行。母有热以十乳十儿,令变黄不能食。母怒以十乳十儿,令喜惊发气疝,又令上气疝癫狂。母新吐下以十乳十儿,令虚羸。母醉以十乳十儿,令身热腹满。
凡新生小儿,一月内常饮猪十乳十,大佳。
凡十乳十母十乳十儿,当先极 ,散其热气,勿令汁奔出,令儿噎,辄夺其十乳十,令得息,息已,复十乳十之,如是十返五返,视儿饥饱,节度,知一日中几十乳十而足,以为常。又常捉去宿十乳十。儿若卧,十乳十母当以臂枕之,令十乳十与儿头平乃十乳十之,令儿不噎。母欲寐则夺其十乳十,恐填口鼻,又不知饥饱也。
浴儿法∶
凡浴小儿汤极须令冷热调和,冷热失所,令儿惊,亦致五脏之疾也。凡儿冬不可久浴,浴久则伤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则伤热。数浴背冷,则发痫。若不浴,又令儿十毛十落。新生浴儿者,以猪胆一枚,取汁投汤中以浴儿,终身不患疮疥。勿以杂水浴之。
儿生三日,宜用桃根汤浴,桃根、梅根、李根各二两,枝亦得, 咀,以水三斗煮二十沸,去滓,浴儿,良,去不祥,令儿终身无疮疥。
治小儿惊,辟恶气,以艾虎汤浴,艾一斤,虎头骨一枚,以水三斗煮为汤浴,但须浴则煮用之。
凡小儿初出腹有鹅口者,其舌上有白屑如米,剧者鼻中亦有之,此由儿在胞胎中受谷气盛故也,或妊十娠时嗜糯米使之然。治之之法以发缠箸头沾井花水撩拭之,三日如此,便脱十去,如不脱,可煮栗 汁,令浓,以绵缠箸头拭之。若春夏无栗 ,可煮栗木皮,如用井花水法。
小儿初出腹有连舌,舌下有膜如石榴子中隔连其舌下,后喜令儿言语不发不转也,可以爪摘断之,微有血出无害;若血出不止,可烧发作灰末敷之,血便止也。
小儿出腹六七日后,其血气收敛成肉,则口舌喉颊里清净也。若喉里舌上有物,如芦箨盛水状者,若悬痈有胀起者,可以绵缠长针,留刃处如粟米许大,以刺决之,令气泄,去青黄赤血汁也,一刺之止消息,一日未消者,来日又刺之,不过三刺,自消尽,余小小未消,三刺亦止,自然得消也。有着舌下如此者,名重舌。有着颊里及上 如此者,名重 。有着齿龈上者,名重龈。皆刺去血汁也。
小儿生辄死,治之法∶
当候视儿口中悬雍前上 有泡者,以指摘取头决,令溃去血,勿令血入咽,入咽杀儿,急急慎之。小儿初出腹,骨肉未敛,肌肉犹是血也,血凝乃坚成肌肉耳,其血沮败不成肌肉,则使面目绕鼻口左右悉黄而啼,闭目聚口撮面,口中干燥,四肢不能伸缩者,皆是血脉不敛也,喜不十育。若有如此者,皆宜与龙胆汤也。(方出本卷惊痫篇。)
相儿寿夭法∶
儿初生叫十声连延相属者,寿。
声绝而复扬急者,不寿。
啼声散,不成十人。
啼声深,不成十人。
脐中无血者,好。
脐小者,不寿。
通身软弱如无骨者,不寿。
鲜白长大者,寿。
自开目者,不成十人。
目视不正数动者,大非佳。
汗血者,多厄不寿。
汗不流,不成十人。
小十便凝如脂膏,不成十人。
头四破,不成十人。
常摇手足者,不成十人。
早坐、早行、早齿、早语,皆恶十性十,非佳人。
头十毛十不周匝者,不成十人。
发稀少者强,不听人(一作不聪)。
额上有旋十毛十,早贵,妨父母。
儿生枕骨不成者,能言而死。
十尻十骨不成者,能倨而死。
掌骨不成者,能匍匐而死。
踵骨不成者,能行而死。
膑骨不成者,能立而死。
身不收者,死。
鱼口者,死。
股间无生肉者,死。
颐下破者,死。
十陰十不起者,死。
十陰十囊下白者,死;赤者,死。
十卵十缝通达黑者,寿。
论曰∶儿三岁以上,十岁以下,视其十性十气高下,即可知其夭寿大略。儿小时识悟通敏过人者,多夭,大则顶 、颜回之流是也。小儿骨法成就威仪回转迟舒稍费人十精十神雕琢者,寿。其预知人意回旋敏速者,亦夭。即杨修、孔融之徒是也。由此观之,夭寿大略可知也,亦犹梅花早发不睹岁寒,甘菊晚成终于年事,是知晚成者,寿之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