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新愈,起居作劳,因而复病,谓之劳复。强食谷食,因而复病,谓之食复。男十女十十交十十接,复而自病,谓之房劳复。男十女十十交十十接,相易为病,谓之十陰十陽十易,谓男传不病之女,女传不病之男,有如十十交十十易也。盖因其人新差,余邪伏于藏府,未经悉解,故犯之辄复也。学者于临证时,审其脉证而详辨之,则施治自无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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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差后,劳复者,枳实栀子豉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子五六枚。
【注】
大病差后,谓伤寒病新差后也。劳复者,谓起居作劳复病,非房劳复也,宜枳实栀子豉汤主之。十温十覆,令微似汗自愈,不取其涌者,以热不在胸而在经也。若因过食复病者,谓之食复,以有宿食也,宜枳实栀子豉汤加大黄下之。
【集注】
成无己曰:劳复则热气浮越,与枳实栀子鼓汤以解之。食复则胃有宿积,加大黄以下之。
王肯堂曰:伤寒之邪自外入,劳复之邪自内发。
枳实栀子鼓汤方
枳实(炙)三枚栀子(擘)十四枚豉(绵裹)一升
右三味,以清浆水七升,空煮取四升,纳枳实、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十温十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方解】
是方也,用清浆水七升,空煮至四升者,是欲水之熟而趋下,不欲上涌作吐也。下豉煮五、六沸即去滓者,取其清腐之气走表,易于取汗也。太十陽十用之以作吐,劳复用之以作汗。仲景用方之妙,药品虽同,煎法各异,故施用不同也,于此可类推矣。
【集解】
方有执曰:大邪初退,血气新虚,起居作劳,复生余热,乃用苦寒以发其微汗者,以劳伤之复热,与初病之实热不同伦也。方中用清浆水七升,空煮至四升,全是欲水之熟而趋下,不至上涌作吐,与太十陽十中篇下后身热取吐之法不同,所以覆令微似汗也。
□
伤寒差已,后更发十热,小柴十胡十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实者,以下解之。
【注】
此承上条详言证脉,以别其治也。伤寒差已,后更复发十热者,虽有劳复、食复之别,然须分或宜和,或宜汗、或宜下之不同。如脉浮有表,当以汗解者,用枳实栀子豉汤
汗之;脉沉有里者,当以下解者,用枳实栀子豉加大黄汤下之;若无表里证,当和解之者,用小柴十胡十汤和之。对证施治,斯为合法。
【集注】
方有执曰:此示病后不谨调理,致复之大法。脉浮,有所重感者也。脉沉、饮食失节也。
魏荔彤曰:大病后不宜大汗,喻注谓用枳实栀豉汤以微汗是也。大病后不宜大下,喻注谓枳实栀豉汤加大黄以微下是也。然亦有不能尽该者,凡于汗下之中,留心其为大病之后,庶治复病,而不碍于大病后也。
大病差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注】
伤寒病差后,从腰以下肿者,是有水气也,宜牡蛎泽泻散,峻逐水气,恐缓则水盛,必上犯十陽十部也。
【集注】
成无己曰:大病差后,脾胃气虚,不能制约肾水,水溢下焦,故腰以下为肿也。
『金匮要略』云:腰以下肿,当利小十便,与牡蛎泽泻散,利小十便而散水可也。
牡蛎泽泻散方
牡蛎(熬)泽泻栝蒌根蜀漆(暖水洗去腥)商陆根(熬)海藻(洗去咸)
苦葶苈(熬)各等分
右七分,异捣下筛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十便利,止后服。
【方解】
水停于内,外泛作肿,腰以上者,当汗之,小青龙、越婢是也。腰以下者,当利小十便,此方是也。以牡蛎破水之坚,泽泻利水之蓄,海藻散水之泛,栝蒌根消水之肿,又以蜀漆、苦葶苈、商陆根,辛苦有毒之品,直捣其巢,峻逐水气,使从大、小二便而出。然此方施之于形气实者,其肿可随愈也,若病后土虚,不能制水,肾虚不能行水,则又当别论,慎不可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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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差后,喜唾,久不了了,胸上有寒,当以丸药十温十之,宜理中丸。
【注】
大病差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中虚寒,不能运化津十液,聚而成唾,故唾日久无已时也,宜理中丸以十温十补其胃,自可已也。
【集注】
程知曰:病后十陽十气不足,胃中虚寒,不内津十液,故喜唾不了了。前牡蛎泽泻用散者,欲其恋肺而下水也;此理中用丸者,欲其十温十胃而收唾也。
喻昌曰:身中津十液,因胃寒凝结而成浊唾,久而不清,其人必消瘦索泽,故不用汤药荡涤,而用圆药缓图也。
张璐曰:伤寒差后体虚,每有遗热,故禁十温十补,即间有素禀虚寒者,祗宜理中圆调理,未尝轻用桂、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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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竹叶石膏汤主之。
【注】
伤寒解后虚羸,寒伤形也;少气,热伤气也;气逆欲吐,余邪挟饮犯胃也。故宜竹叶石膏汤,益虚清热,以降逆气也。
【集注】
方有执曰:病后虚羸少气,脾胃未强,饮食难化,则痰饮易生,饮停气逆,故欲吐也。
程知曰:伤寒解后,津十液不足,则虚羸;余热不尽,则伤气,与竹叶石膏汤,以调胃而去虚热。盖前条是治病后虚寒,此条是治病后虚热也。
竹叶石膏汤方
竹叶二把石膏一筋半夏(洗)半升人参二两甘草(炙)二两粳米半升麦冬(去心)一升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内粳米,煮米熟汤成。去米,十温十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
是方也,即白虎汤去知母,加人参、麦冬、半夏、竹叶也。以大寒之剂,易为清补之方,此仲景白虎变方也。经曰:形不足者,十温十之以气;十精十不足者,补之以味。故用人参、粳米,补形气也;佐竹叶、石膏,清胃热也。加麦冬生津,半夏降逆,更逐痰饮,甘草补中,且以调和诸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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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差,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
【注】
病人脉已解,谓病脉悉解也。惟日西微烦者,以病新差,强食谷蚤,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不须药也,损谷自愈。
【集注】
方有执曰:强与谷,谓强其进食也。损者,言当节减之也。
喻昌曰:注家牵引日暮为十陽十明之王时,故以损谷为当小下。不知此论差后之证,非论六轻转十陽十明之证也。日暮,即『内经』日西而十陽十气已衰之意,所以不能消谷也。不可引前条宿食,轻用大黄,重伤脾胃也。
王鹤田曰:此言差后强食,而为虚中之实证也。病后起居坐卧,俱宜听其自然,不可勉强,强则非其所欲,反逆其十性十而不安矣,不特一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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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十陰十陽十易之为病,其人身十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十陰十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散主之。
【注】
伤寒新愈之后,男十女不谨,偶犯余事,发十热复病者,谓之房劳复。男以六味地黄汤主之,女以四物汤主之,随证加减治之可也。若犯余事,男病传女,女病传男,相易为病,谓之十陰十陽十易。其证身重少气,少腹急痛,牵引十陰十中,膝胫拘急,或热气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等证,皆余毒乘虚传易也,当以烧□散主之。
【集注】
王肯堂曰:房劳复病,谓新差之后,或尚未愈,而男妇相十十交十十接复病者,若同十陰十陽十易证,则从十陰十陽十易治。亦有寒热多汗,头重目眩,腹中拘急,百节解离,经脉缓弱,筋骨痿软,不能动移,十精十髓空虚,心神恍惚,迁延岁月方死者,宜当归四逆汤。厥者加附子,寒者加吴茱萸、生姜,以治之。按:差后男十女十十交十十十合而病者,若无十陰十陽十易证,而有表证,则不可从十陰十陽十易治,当从房十事后犯风寒治,汗、吐、下法,皆不可轻用。即有应汗、应吐之证,汗则以补中益气汤加麻、桂微汗之,厥者加炮附子。吐则以补中益气汤加淡豆豉探吐之。适可即止,总当识此为新病之后也。
方有执曰:伤寒,包中风而言也。易,犹十十交十十易变易之易,言大病新差,血气未复,强合十陰十陽十,则二气十十交十十感,互相换易而为病也。身十体重少气,真元亏竭而困倦也。少腹里急,或引十陰十中拘挛者,所易之气内攻也。热上冲胸,头不欲举,眼中生花者,虚十陽十生热而上蒸也。膝胫拘急者,脉乱而筋伤也。□裆近十陰十处,十陰十陽十二气之所聚也。男十女易用,物各归本也。
喻昌曰:病伤寒之人,热毒藏于气血中者,渐从表里解散,惟热毒藏于骨髓之中者,无繇发泄。故差后与不病之体十十交十十接,男病传不病之女,女病传不病之男,所以名为十陰十陽十易,即十十交十十易之义也。
烧□散方
妇人中□近隐处,取烧作灰。
右一味,水服方寸匕,日三服,小十便即利,十陰十头微肿,此为愈矣。妇人病,取男子□
烧服。
【方解】
男十女□裆,浊败之物也。烧灰用者,取其通散,亦同气相求之义耳。服后或汗出,或小十便利则愈。十陰十头微肿者,是所易之毒从十陰十窍而出,故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