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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知识库 · 红楼梦判词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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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又副册判词之二[袭人]

14、又副册判词之二[袭人]

画:一簇鲜花,一床破席。

判词: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解析:

袭人原来出身贫苦。幼小时,因为家里没饭吃,老子娘要饿死,为了换得几两银子才卖给贾府当丫头。可是,她在环境影响下所逐渐形成的思想和性格,却与晴雯相反。她的所谓“温柔和顺”,颇与薛宝钗的“随分从时”相似,合乎当时的妇道标准和礼法对奴婢的要求。这样的女子,从封建观点看,当然称得上“似桂如兰”。作者在判词中用“枉自”、“空云”、“堪羡”、“谁知”,除了暗示她将来的结局与初愿相违外,还带有一定的嘲讽意味。这一点脂砚斋的体会不同,他口口声声称“袭卿”,可能把作者的微词也当作赞词了。在评这首判词时脂砚斋说:“骂死宝玉,却是自悔。”这也许只是脂砚斋自己的观点,未必尽符作者本意。然而,尽管不对,批语却仍有研究价值,因为这样批还是话出有因的,否则,何以袭人后来嫁与蒋玉菡,倒说宝玉是该“骂”应“悔”的呢?我们的理解是宝玉后来的获罪沦落与袭人的嫁人,正是同变故的结果---即免不了招来袭人担心过的所谓“丑祸”。宝玉为此类“毛病”曾挨过父亲的板子,但他是不会改“邪”归“正”的,所以,终至成了累及封建大家利益的“孽根祸胎”,当事情牵连到宝玉所亲近的人时,袭人既不会象晴雯那样索性做出铰指甲、换红绫小袄之类不顾死活的大胆行动,甚至也不可能象鸳鸯那样横了心发誓说:“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我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子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袭人唯一能用以表示旧情的,只不过是在将来宝玉、宝钗处于“贫穷难耐凄凉”时,与丈夫一起对昔日的主人有些生活上的资助而已,即脂砚所谓“琪官”虽系优人,后同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所以,不管袭人的出嫁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在脂砚斋看来,这是宝玉不早听从“贤袭人”劝“谏”的结果,是宝玉的过失,故曰该“骂”应“悔”。但实际上曹雪芹并没有什么“自悔”,他后面还借“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的诗句来暗示袭人的出嫁,这不也含有嘲讽的意味吗?再看册子里所绘的画,是“一簇鲜花,一床破席”,除了“花”、“席”(袭)揩音其姓名外,“破席”的比喻义也并不光彩。当然,袭人的可讥议,并不是什么她不能“从一而终”,而在于她的奴性。

蔡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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