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司农牟利
【原文】
熙宁、元丰中,聚敛之臣,专务以利为国,司农遂粥①天下祠庙。官既得钱,听民为贾区,庙中慢侮秽践②,无所不至。南京有阏伯、微子③两庙,一岁所得不过七八千,张文定公判应天府,上言曰:“宋王业所基也,而以火王。阏伯封于商丘,以主大火,微子为宋始封,此二祠者独不可免乎!乞以公使库钱代其岁入。”神宗震怒,批出曰:“慢神辱国,无甚于斯!”于是天下祠庙皆得不粥。
又有议前代帝王陵寝,许民请射耕垦,司农可之,唐之诸陵,因此悉见芟刈。昭陵乔木,剪伐无遗。御史中丞一邓一 润甫言:“熙宁著令,本禁樵采,遇郊祀则敕吏致祭,德意可谓远矣。小人掊克④,不顾大体,使其所得不赀,犹为不可,况至为浅鲜者哉!愿绌⑤创议之人,而一切如故。”于是未耕之地仅得免。
二者可谓前古未有。一日万几,盖无由尽知之也。
【注释】
①粥:古同“鬻”,卖。
②庙中慢侮秽践:祠堂庙宇中的神像及各种设施,任人侮辱践踏。
③微子:名启,纣的庶兄。多次向纣王劝谏,王不听,遂出走。武王克商,他肉袒面缚乞降,后被封于宋。
④掊克:敛财,搜刮。
⑤绌:贬谪。
【译文】
神宗熙宁、元丰年间,那些平日爱财如命的官员,聚敛钱粮不择手段。掌管国家财政的司农决定租赁全国各地的祠堂庙宇。官府为了得到一些钱,就让百姓在祠堂庙宇内设摊叫卖。祠堂庙宇中的神像及各种设施,任人侮辱践踏,而无人过问。南京(今河南商丘)有阏伯庙和微子庙,租赁之后,一年所得不过七八千钱。张方平在任应天府(今河南商丘)时曾经上疏说:“南京是我朝王业根基重地,我朝是以火德为王的。阏伯是轩辕黄帝曾孙帝喾的儿子,受封到商丘,主管大火。微子是纣王庶兄,周武王灭商丘之后,被封于宋(今河南商丘)。而今就连这两个供奉阏伯和微子的祠庙,也不得幸免。恳请朝廷降旨以国家库存钱粮来代替这两个地方每年的收入。”神宗从这一奏折中得知各地祠庙遭到破坏的严重情况,十分恼火,立即批示说:“侮神辱国,莫甚于此。”自此而后,各地的祠庙一如既往,不许人们在这里设摊叫卖。
此外,又有人提出前代帝王陵墓,占地甚广,请准许百姓开垦耕种,司农批准了这一建议。顿时,在前代帝王陵墓所在地的百姓纷纷起来开垦耕种。唐代帝王陵墓上的草木,被铲除一尽,昭陵上高大的树木,亦被砍伐无遗。御史中丞一邓一 润甫得知这种情况后,就给神宗上疏说:“熙宁时的国家法令,本来是禁止打柴的人乱砍乱伐的。每遇在郊外祭祀天地的时候,都要诏令各地官吏前往致祭,朝廷的德意不能说不是深谋远虑、从长计议的。而今那些无一耻小人,贪得无厌,不顾大局,他们搜刮所得已难以数计,仍然不以此为满足,何况要叫他们少搜括呢?希望贬斥首先提出准许垦耕前代帝王陵墓的人,恢复旧的制度。”神宗见到此奏之后,立即下令禁止。这样才使未被开垦耕种的帝王陵墓得到幸免。
以上二事,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皇上日理万机,哪能什么都知道啊!
东坡诲葛延之
【原文】
一江一 一陰一葛延之,元符间,自乡县不远万里省苏公①于儋耳,公留之一月。葛请作文之法,诲②之曰:“儋州虽数百家之聚,而州人之所须,取之市而足,然不可徒得也,必有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钱是也。作文亦然,天下之事散在经、子、史中,不可徒使,必得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意是也。不得钱不可以取物,不得意不可以用事,此作文之要也。”葛拜其言,而书诸绅。尝以亲制龟冠为献,公受之,而赠以诗曰:“南海神龟三千岁,兆叶朋从生庆喜。智能周物不周身,未死人钻七十二。谁能用尔作小冠,岣嵝耳孙创其制。今君此去宁复来,欲慰相思时整视。”今集中无此诗。葛常之,延之三从弟也。尝见其亲笔。
【注释】
①省苏公:拜谒苏轼。
②诲:教导。
【译文】
一江一 一陰一葛延之于哲宗元符年间,从乡下不远万里、不辞劳苦来到儋耳(今海南儋县),见到了被朝廷贬斥的苏东坡,虚心向他求教。苏东坡很受感动,留葛延之在这里住了一个月。葛延之问苏东坡:写文章有什么好方法吗?苏东坡耐心引导说:“儋州是一个几百户人家的小城,这里百姓日常所需要的各种用品,都可以从集市上得到,当然不是平白无故就能得到,必须用一样东西去换取,然后才能为自己所有。那么,这一样东西是什么呢?就是钱。写文章也是同样的道理。天下之事,千姿百态。各种材料都分散在经书、子书(诸子百家、笔记小说)及史书之中,虽然可以得到它,可也不能白白地得到使用,也必须先得到一个东西,然后才能把它们攫取过来,为自己所使用。那么,这个东西是什么呢?就是意。得不到钱就不能买到自己需要的物品,没有意也就不能写出文章。这就是写文章的秘诀。”葛延之听了,很受启发,当即拜谢,并把这个秘诀写了下来,转告给各位绅士。他还将亲手制作的龟冠献给了苏东坡,以表示自己的敬意。苏东坡也赋诗回赠。诗中说:“南海神龟三千岁,兆叶朋从生庆喜。智能周物不周身,未死人钻七十二。谁能用尔作小冠,岣嵝耳孙创其制。今君此去宁复来,欲慰相思时整视。”而今所见苏东坡集中没有这首诗。葛常之,为延之的叔伯三弟,曾经见到苏东坡亲笔所写这首诗的真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