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孝友,其高祖为魏太武皇帝。临淮王..无子,孝友袭爵。累迁沧州刺史。孝友为政温和,喜施小惠,虽一操一行不能纯洁,却也无所侵犯,百姓亦以此为便利。魏静帝在华林设宴款待文襄,孝友醉酒,趁机自誉,又说:“陛下许赐臣以才能。”帝笑着说:“朕经常听说王自道清。”文襄说:“临淮王奉诏舍罪。”因而君臣大笑却不以孝友为大逆不道。
孝友明辨政理,曾上书称:
令制:百家为一党一族,二十家为闾,五家为比邻。百家之中,有二十五帅,征发全免,苦乐不均。羊少狼多,复有蚕食。此弊为时已久。京城各坊,或七八百家只有一个里正、两个史,大小事务,全由他们处理,何况州郡呢?请依旧制设立三正,其名称不改,以百家为族,每族分为四闾,每闾分为两比。合计每族少十二丁,得十二匹赀绢。略计现管之户为两万余族,一岁出赀绢二十四万匹。十五丁一抽一一番兵,计得一万六千兵。这为富国安民之道。
古诸侯一人娶九女,士一人娶一妻一妾。《晋令》:诸王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品第二品有四妾,第三品第四品有三妾,第五品第六品有二妾,第七品第八品有一妾。因此一陰一教之修,嗣继有广。广嗣继,为孝;修一陰一教,为礼。可是圣朝摒弃此数,由来已久,将相多尚公主,王侯喜娶后族,无妾无媵,已成风习。妇人有幸,生逢今世,举朝已是无妾,天下男子均只一妻。假若下令男人广为娶妇,那么家道就会破坏,身事便会困顿,亲戚朋友,一齐嗤笑。凡现今之人,全无准则。父母嫁女,则教以嫉妒;姑姊逢迎,必定劝告以忌恨。以控御丈夫为妇德,以能嫉妒为女工。自称不受人欺侮,害怕他人笑我。王公已是一心,以下之人何敢二意?妒忌之心生,那么妻妾之礼废,妻妾之礼废,那么一奸一婬一之习兴,这便是我所痛恨的事情。请求朝廷允许王公第一品娶八妾,连同正妻共计九女,二品计七女,三品四品计五女,五品六品则计一妻二妾。规定时间,补充数目。如不够数目,或待妾刻薄,或使正妻嫉妒捶挞,则免除所任官职。若妻无子却不娶妾,这是自绝,无法使父祖血食,就要请求朝廷治以不孝之罪,休除其妻。
臣之赤心,唯为国家,欲使吉凶无不合理,贵贱各有所宜,察民帅以出兵丁,立仓储以足谷食,设奖赏以擒一奸一盗,行典令以示朝章,务使足食足兵,民众信赖。又若有冒报妻妾之数,必须严惩,为的是使王侯将相、功臣子弟,后世满朝,幸福无疆。这是我的想法。
诏付有关部门议论,看法不尽相同。
孝友又上书说:“今人活着是奴仆皂隶,死后埋葬犹如王侯,生死殊异,不能节制。崇大墓丘,盛饰祭仪,邻里称誉,赞为至孝。又夫妇之始,王化所先,合瓢共食,足以成礼。不过现今富贵者更是侈奢,猪牛的摆设,超过了祭盘;累鱼成山,山有林木之像、鸾凤诸鸟。徒有烦劳,终为废弃。仰观天意,其实不然。请从此之后,如若婚葬超过礼仪,以违反朝旨处罪。官司不予纠察弹劾,与违反朝旨者一样治罪。”
孝友为刺史数年,遵纪守法,甚得时誉。但生一性一怯懦,善事权贵,则遭正直之士的讥讽。天保初年,依例降爵,封临淮县公,拜光禄大夫。二年(551)冬,受诏入晋一陽一宫,出,与元晖业一同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