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书》,六本纪,五十列传,合五十六篇。唐贞观三年,诏右散骑常侍姚思 廉撰。思廉者,梁史官察之子。推其父意,又颇采诸儒谢吴等所记,以成此书。臣 等既校正其文字,又集次为目录一篇而叙之曰:
自先王之道不明,百家并起,佛最晚出,为中国之患,而在梁为尤甚,故不得 而不论也。盖佛之徒自以谓吾之所得者内,而世之论佛者皆外也,故不可绌;虽然, 彼恶睹圣人之内哉?《书》曰:“思曰睿,睿作圣。”盖思者,所以致其知也。能 致其知者,察三才之道,辩万物之理,小大一精一粗无不尽也。此之谓穷理,知之至也。 知至矣,则在我者之足贵,在彼者之不足玩,未有不能明之者也。有知之之明而不 能好之,未可也,故加之诚心以好之;有好之之心而不能乐之,未可也,故加之至 意以乐之。能乐之则能安之矣。如是,则万物之自外至者安能累我哉?万物之所不 能累,故吾之所以尽其一性一也。能尽其一性一则诚矣。诚者,成也,不惑也。既成矣,必 充之使可大焉;既大矣,必推之使可化焉;能化矣,则含智之民,肖翘之物,有待 于我者,莫不由之以至其一性一,遂其宜,而吾之用与天地参矣。德如此其至也,而应 乎外者未尝不与人同,此吾之道所以为天下之达道也。故与之为衣冠、饮食、冠昏、 丧祭之具,而由之以教其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者,莫不一出乎人情;与之同 其吉凶而防其忧患者,莫不一出乎人理。故与之处而安且治之所集也,危且乱之所 去也。与之所处者其具如此,使之化者其德如彼,可不谓圣矣乎?既圣矣,则无思 也,其至者循理而已;无为也,其动者应物而已。是以覆露乎万物,鼓舞乎群众, 而未有能测之者也,可不谓神矣乎?神也者,至妙而不息者也,此圣人之内也。圣 人者,道之极也,佛之说其有以易此乎?求其有以易此者,固其所以为失也。夫得 于内者,未有不可行于外也;有不可行于外者,斯不得于内矣。《易》曰:“智周 乎万物而道济乎天下,故不过。”此圣人所以两得之也。智足以知一偏,而不足以 尽万事之理,道足以为一方,而不足以适天下之用,此百家之所以两失之也。佛之 失其不以此乎?则佛之徒自以谓得诸内者,亦可谓妄矣。
夫学史者将以明一代之得失也,臣等故因梁之事,而为著圣人之所以得及佛之 所以失以传之者,使知君子之所以距佛者非外,而有志于内者,庶不以此而易彼也。
臣巩等谨叙目录,昧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