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陰十陽十十十交十十结变无伦,幻境生时即是真。
秋月春花谁不见,朝睛暮雨自何因?
心肝一点劳牵恋,可意偏长遇喜嗔。
我十爱十世缘随分定,至诚相戚作痴人。
[简释]
这首七律仅见于戚序本第四回,是批书人所作。从诗的内容看,不象是评“护官符”的,很可能原是第五回的评诗,抄错了位置。诗中所感也不限于一回中的情节,而是关系到全书的。
诗的立意是对悲喜皆幻、万境归空的说法作翻案文章,认为幻境不幻,因为天地间十陰十陽十变化本是无比多样的。比如有花容月貌之妍,也有十陰十晴风雨之变。春去秋来,朝晴暮雨,月圆月缺,花开花落,谁能说出它的因与果、真与幻来?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既有心肝相托之诚,便难免牵恋悬念之苦;相十爱十的人在一起也反而会常有时喜时嗔的情形。所以,任凭宿分决定有缘无缘好了,何必怨天尤命,非要生旦十十团十十圆不可呢?若事事遂意,便无所谓至诚。即如宝黛二人,一个为同心的危难毫不顾惜自己,流尽了全部眼泪;一个因知己的死去对现实感到幻灭,宁可摔掉他一家亲人所宝十爱十的命十根子而弃家为僧,因而都被人目为“情痴”。但是作诗人说:这有什么不好呢?我就十爱十这种能够至诚相感的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