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第六十二回:“湘云道:‘宝玉二字并无出处,不过是春联上或有之,《诗》、《书》纪载并无,算不得。’香菱道:‘前日我读岑嘉州五言律,现有一句说此乡多宝玉,怎么你倒忘了。’”批曰:
作者于此固写湘云已醉,不然,《尚书》“分宝玉于伯叔之国”,《春秋》“窃宝玉大弓”,“得宝玉大弓”,如何说《诗》、《书》纪载并无。
这条说“宝玉”在经典上有出处,话虽不错,未免拘泥了。湘云此时并无醉态,说湘云已醉亦不合。这全是虚笔。《诗》、《书》记载虽有“宝玉”,湘云楞说没有也无碍。如她说春联上或有之,其实又何以见得春联上有宝玉呵。这也不甚可解,不过随便说笑而已。即如香菱引岑嘉州诗来驳她,若改引《春秋》“十陽十虎窃宝玉大弓”如评家所云,岂不大杀风景么?小说贵机趣天然,风神谐畅,直掉书袋,便落俗套。如《镜花缘》后半部令人不耐,即此缘故耳。
(二十二)第六十三回,芳官先唱“上寿”唱了一句即被打回去,改唱“邯郸扫花”。批曰:
是戏子十习十气,却是即景生情,偏打回去,写出当时绝无拘泥,另有一番雅兴。
此出名“扫花”。此回系群芳开宴,且各占花名,第一签即唱此曲,已寓一扫而空之意。
“上寿”是伶工俗曲,却很吉祥,改唱“扫花”,腔格细腻却很萧瑟,过渡处妙在使人不觉。此夕芳官未掣花名签,此曲当暗示她的结局,评家指出群芳消散,亦是。
(二十三)第六十八回凤姐到尤二姐处,她的打扮:
只见头上都是素白银器,身上月白缎子袄,青缎子掐银线的褂子,白绫素裙。
批曰:“贾琏与贾敬从堂,服系缌麻,无此纯素之礼,况此时百日已过,何素之有。此系凤姐要重贾琏家孝一层之罪,故意用此欺人法。”照服制讲,的确用不着这样。凤姐仿佛穿的是公公的服,对贾琏的从堂伯父何须如此。批语以为欲重家孝故意欺人,亦似有理。其实文章必如此写来方才有神。凤姐此日之对尤二姐,完全一十十团十十杀气,自非这样穿章打扮不可。接着下文所谓:
眉弯柳叶,高吊两梢,目横丹凤,神凝三角。
肃杀神情活现纸上矣。批语云云,似尚隔一层。
(二十四)还有一些驳正本书错误的。如第二十三回凤姐说,“若是为小和尚小道士们的那事”,批曰,“和尚应作尼姑,道士应作道姑”,话虽不错,但和尚道士本是通称,未为不可,若改作“小尼姑小道姑”云云,反而显得别扭了。
有驳得较有风趣的。如二十九回凤姐说,“把那些道士都赶出去”。夹批云:“道士都赶出去,谁打平安醮。”同回“小道士也不顾拾烛剪”;又说,“一手拿着蜡剪,跪在地下乱颤”。夹批云:“蜡剪已不顾拾,此时何得又有此。”看笔迹这是另一人所批,时间大约较晚[15]。
亦有虽见到,但无关宏旨的。如二十八回宝玉在王夫人处吃饭一段,批曰:
此次贾母吃饭,何以王夫人、凤姐均不伺候,且探、惜春等均在王夫人处。此是疑十十团十十,不敢强解。
亦有不了解程、高续书而批的,如第十五回批曰:“下文水月庵馒头庵分,此处合而为一,疑有误。”不知合为一者乃雪芹的原文,分为二者乃程、高的错误也,已见《红楼梦研究》。
亦有主张一说不甚妥当者,如彩云、彩霞究竟一人还是两人,本是一个虽小而颇麻烦的问题。他主张彩云即彩霞,共有两条:
此处彩云彩霞明是一人,后文分而为二,疑有误。(第二十五回)
彩霞就是彩云,犹鹦哥之改名紫鹃也。(第七十二回)
说得对不对姑不论,这问题自来有两说的。但彩霞在七十二回已被打发出去了,他又说彩云即彩霞。那么,第七十七回王夫人怎么又叫彩云找人参呢?因此在本回,又批道:
彩云疑有误,当作玉钏儿。
我想这话不对。关于这个问题说来很琐碎,俟有机会再谈吧。
亦有对本书的十毛十病企图解决,而不甚妥的。如贾母的生日本是个古怪的问题。六十二回探春明说在灯节以后,即在正月;七十一回却又有“八月初三日乃贾母八旬大庆”的明文(其实庆八旬也不对)。七十一回批曰,“此中必有舛错”,这话倒不错。但九十一回又批道:
生日无定,深讥之词,看者切勿被他瞒过。
这说贾母连生日都没有准日子,近乎恶骂,实无此必要,恐怕不对。
批者对程、高续书非常恭维,八十一回以后之评概不录。我在《红楼梦研究》曾说起巧姐儿忽大忽小的情形,这里也有一条批在第九十二回上:
巧姐一混就大,是此书不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