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厌名利之谭者,未必尽忘名利之情
谭山林之乐者,未必真得山林之趣;厌名利之谭者,未必尽忘名利之情。
【译文】
好谈山居生活之乐的人,未必真能由山林原野中得到乐趣。好在口头作厌恶名利之论的人,未必真的将名利完全忘却。
【评语】
有许多事情,表面和事实往往相差甚远。就如好谈山林之乐的人,总以久处尘嚣中的人居多,真正了解山林之趣的人,早已身处其境而不返了。有许多乐趣,是言语所不能道尽的,世人挂在口头以为风雅的,又岂能得到其中的真趣?能谈的不过是耳闻目见的事罢了那些耳不闻目不见的事,就无从说起了。
好作厌名利之论的人,内心不会放下清高之名,这种人虽然较之在名利场中追逐的人高明,却未必尽忘名利。因为这些人形虽放下而心未放下,口是而心非。名利犹如赌一博 ,是以全部身心为筹码,去换取空无一物的东西。但名利本身并无过错,错在人为名利而起纷争,错在人为名利而忘却生命的本质,错在人为名利而伤情害义。就如酒,浅尝即可,过之则醉。然而普天之下又有几人饮下此酒而不醉?即使是反对名利之人,到底是反对名利的本身呢?还是反对人对名利的迷恋呢?如果本身已完全对名利不动心,自然能够不受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