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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断占总诀篇之三

断占总诀篇之三

诸卦反对

乾刚坤柔反其义,比卦欢欣困忧虑。

临逢百物观求之,蒙卦难明屯不失。

大畜其卦福之生,无妄若遇祸之始。

升者去而不复回,萃者聚而终不去。

谦卦自尊豫怠人,震则动而艮则止。

兑主外遇祸之藏,随前坎后偷安矣。

剥体消烂复自生,蛊改前非而已矣。

明夷内朗又逢伤,晋主外明并通理。

益拟茂盛损象衰,咸速恒迟涣远遁。

同人内亲睽外疏,解卦从容蹇难启。

离文美丽艮光明,遁退回身姤相遇。

大有曰众丰曰多,坎卦履险震卦起。

需不进兮讼不宁,既济一定无后虑。

未济之卦男之终,归妹之辞归之始。

否遭大往而小来,泰卦大来而小去。

革去旧故鼎从新,小畜曰寡噬嗑食。

旅羁其外大过颠,夬卦分明曰快利。

要将字字考详,杂卦情反对是。

占物类例

凡看物数,看其成卦,观其爻辞。如得乾,曰“潜龙勿用”,乃曰不可用之物;“见龙在田”,乃曰田中之物;“或跃在渊”,乃曰水中之物;“亢龙有悔”,乃废物也。如得坤之“直、方、大”,乃曰直而方大之器物:“括囊无咎”,乃曰包裹之物;“黄裳元吉”,乃曰黄色衣服之物;“其血玄黄”,乃石物或逢石而破;“困于株林”,乃曰木物。又言爻辞,不言物类,而不能决者,须以八卦所属之象察之。

又诀,体用断物之妙,生克制化之妙,于诸诀中此极为美验。其所以生体者,为可食之物;克体者,为可近人之秽物。体生者,为不成之器;体克者,为破碎损折之物;比和者,乃有用成器之物,又生体象者为贵物,克体象者为贱物,所泄为废物也。

又诀,凡算此数,以体卦为主,看其刚柔。用卦看其有用无用。体生方圆曲直,可作可用,如用生体,乃可食。用变互卦,看其色与数目。此互卦决其物之数目也。如互见乾、兑,决为一二之数。互见艮、坤,为七八之数也。但互卦重乾、重艮、重坤、重坎、重离之属,皆是两件。物乘旺,物数多,衰而物少。离为中虚之物,或空手无物。又决物之数者,如互艮卦,先天七数,后天亦不出八数之外。

物数为体诀

凡算物数者,不但以体卦为体,凡卦之多者,皆可为体。如乾金多,以金为体,则多刚;坤多以土为体,多柔。乾卦体卦乾而互又是乾。固曰:金为体而刚矣,便是圆健刚硬之物。非金非石,此为体矣。观物有体互变卦,并无生旺之气者,为不入五行物。观物观爻,如八卦中爻多,乃多刚之物;爻多,乃多柔之物。

又诀,观物变在五六爻,多是能飞动之物。

观物看变爻为主

凡观物,以变卦为主,应用之应验也。如得乾,初爻变为巽,金刀削过之木物。二爻动,变为离,乃火中锻炼之金。三爻动,变为兑,乃毁折五金之器,虽圆而破处多也。

观物克应法

凡算物之成败,又看体卦克应如何。成卦未决之际,有见圆物相遇,即断圆物。见有负土者过,即断为土中之物。见刚健之物,即言是刚健之物。见有柔腐之物,即言是柔腐之物。

观物趣时诀

凡算物,趣时察理,无有不验。以春得震、离为花,夏得震为有声之物,秋得兑为毁折成器之物,冬得坤为无用土物也。

观物用易例

有人以笼盛物者,算得地天泰之初变升,互见震、兑,曰此必是草木类而生土中也。色青根黄,当连根之草木也。盖爻辞曰:“拔茅茹,以其汇。”乃曰:此乃干根之草木也,视之乃草木连根,新采于土中也。互震为清色,兑为黄根也。

又有以钟覆物者,令占之,得火风鼎之雷风恒。乃曰:此有声价气势之物,虽圆而今毁缺矣。其色白而可用。盖其辞曰:“鼎玉铉,大吉。”互见乾、兑,虽圆面毁也。开视之,乃玉绦环,果破矣。

万物戏验

凡猜手中物,乾金为圆白之物。其色白,其刚,为宝货之物,有气为无价物。坎为黑色,柔,近水之物。又艮为土中之物,瓦石之类,有气为成器之物,其色黄。逢兑克,无气,折伤之物。又巽、震为竹木,有气为有用之物,为可食之物;无气为竹木之属。遇兑之属可食,当时之果物,色青。有气柔,无气刚。震、巽遇坎为污湿物,或有气;如无气,为烂朽之木。离色亦,柔,有水有木,而火焚之,必炭之类。有气,为价值可货之物。坤为土中之物,色黄而温。兑为毁折之物,带口。凡占物,以春震巽、夏离、秋乾兑、冬坎皆当以为可用之物,成器之物。否则为无用之物。值六虚冲破,则必无物而空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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