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主页
天涯知识库 · 渊海子平
目录
位置:主页 > 古代文学 > 易经书籍 > 渊海子平 >

《渊海子平》十神

《论伤官》

伤官者,其验如神。

伤官务要伤尽;伤之不尽,官来乘旺,其祸不可胜言。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倘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配合、作事皆在伤官之处;又行身旺乡,真贵人也。

伤官主人多才艺、傲物气高,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而贵人亦惮之,众人亦恶之。

运一逢官,祸不可言;或有吉神可解,必生恶疾以残其躯;不然运遭官事。

如运行剥官,财神不旺,皆是安享之人。

仔细推详,万无一失矣!

又云,伤官者,我生彼之谓也;以,亦名盗气。

印绶若伤尽,不留一点;身弱忌官星,不怕七杀。

如甲用辛官,如丁火旺,能生土财;最忌见官星,亦要身旺。

若伤官不尽,四柱有官星露;岁运若见官星,其祸不可胜言。

若伤官伤尽,四柱不留一点;又行旺运及印绶运,却为贵也。

如四柱中虽伤尽辟星;身虽旺,若无一点财气,只为贫薄。

如遇伤官者,须见其财为妙;是财能生官也。

如用伤官格者,支干、岁运,都要不见官星;如见官星,谓之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用伤官格局,见财方可用。

伤官之杀,甚如伤身七杀,其验如神。

年带伤官,父母不全;月带伤官,兄弟不完;日带伤官,妻妾不完;时带伤官,子息无传。

其余伤官,务要伤尽,则吉,见财方可;轻则远窜之灾,重则刑辟之难。

伤官有战,其命难存。

若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相合,皆在伤官之处;如行身旺乡,贵命也。

伤官之人,多负才傲物,常以他人不如己;君子恶之,小人畏之。

逢官运,无财救,必主大灾;不然主暗昧恶疾,以残其身;或运遭官刑矣!

如四柱虽伤尽辟星,身弱逢财运发福,是为伤官见财。

仔细推详,万无一失。

又云,四柱有官而被祸重,四柱无官而被祸则浅。

大凡四柱见官者,或见伤官而取其财;财行得地则发,行败财之地必死。如运支内无财运,干虚露亦不可也。

如【乙亥,己丑,丁亥,庚戌】:丁以壬为官。丑戌本为伤官,只是丑为金库,又时上有庚字作财;此人行申酉限如意,入金脱气遂死矣!

大抵伤了官星,行官运则灾连;太岁亦然。

伤官伤尽最为奇,尤恐伤多返不宜;

此格局中千变化,推寻须要用心机。

火土伤官宜伤尽;金水伤官要见官;

木火见官官有旺;土金官去返成官;

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

伤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

干上食神支带合,儿孙满眼寿如松。

伤官遇者本非宜,财有官无是福基;

时日月伤官格局,运行财旺贵无疑。

伤官伤尽最为奇,若有伤官祸便随;

恃己凌人心好胜,刑伤骨肉更多悲。

伤官不可例言凶,辛日壬辰贵在中;

生在秋冬方秀气,生于四季主财丰。

丙火多根土又连,或成申月或成干;

但行金水升名利,火土重来数不坚。

《伤官说》

伤官若伤尽,却喜见官星。

伤官若论财,见祸不轻来。

伤官若用印,克杀不如刑。

伤官若论财,带合有声名。

伤官用财,不宜印乡。

伤官见官,印运不妨。

杂气财官,印俱不忌。

两戊合一癸,得再嫁。

妻财受克,生子不育。

印绶比肩,不忌财乡。

印绶多根,身旺必贫。

印绶被伤,克父母。

官杀混杂,克父母。

财多身弱,克父母。

干与支同克妻。

辛卯、戊寅不怕杀多。

女命比肩,即姊妹贪合,多谎诈。

财有劫,不怕露就杀。

火命人最好,月支属火,干头有木提出火矣!

癸酉弱格,见杀必凶。

官贵太盛,旺处必倾。

土命不论胞胎,只论日时,不怕官杀混杂;干方论,干不取。

子怕寅午火,不怕水。寅木不怕金。巳金不怕火。己土不怕木。午火不怕水。未同申金不怕水。己土戌土不怕木。卯木怕酉金。辰土怕寅木。乙日五月不怕杀。

四柱元有病,要去病;不去病不发。

《论食神》

食神者,生我财神之谓也;如甲属木,丙属火,名盗气,故谓之“食神”。何也?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财,故以此名之也。

命中带此者,主人财厚食丰、腹量宽洪、肌体肥大、优游自足、有子息、有寿考。

恒不喜见官星,忌倒食,恐伤其食神;喜财神相生。

独一位见之,则为福人;然终亦不清。

却喜身旺,不喜印绶,亦恐伤其食神也。

如运得地,方可发福;大概与财神相似。

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丁见己为食神,有一丑巳合起金局得之为财;又喜身不弱,所以有官亦有寿也。

如【乙巳,乙酉,癸酉,乙卯】:此命见三乙为食神,见巳酉丑合局为印绶,又有三乙化为伤官。癸用乙为食神,被金局来克乙木,再被三乙木并卯旺克我官;所以名利都无成也。

食神有气胜财官,先要他强旺本干;若是反伤来夺食,忙忙辛苦祸千般。

食神无损格崇高,甲丙庚壬贵气牢;丁己乙辛多福禄,门阑弧矢出英豪。

甲人见丙本盗气,丙去生财号食神;心宽体胖衣禄厚,若临印绶主孤贫。

申时戊日食神奇,惟在秋冬福禄齐;甲丙卯寅来克破,遇而不遇主孤凄。

寿元合起最为奇,七杀何忧在岁时;禁凶制杀干头旺,此是人间富贵儿。

食神居先杀居后,衣禄无亏富贵厚;食神近杀却为殃,终日尘寰慢奔走。

《论正财》

何谓之正财?犹如正官之意;是财,财。大抵正财,吾妻之财也。人之女赀财以事我,必精神康强,然后可以享用之;如吾身方且自萎懦而不振,虽妻财丰厚,但能目视,终不可一毫受用。

故财要得时,不要财多。

若财多则自家日本有力,可以胜任,当化作官。

天元一气,羸弱贫薄难治。是乐于身旺,不要行克制之乡;克制者,官鬼也。

又怕所生之月令,正吾衰病之地,又四柱无父母以生之;反喜财,又有见财,谓之财多。

力不任财,祸患百出;虽少年经休囚之位,故不如意,事多频并。或中年或末年,复临父母之 乡,或三合可以助我者;则勃然而兴,不可御也。

倘少年乘旺,老在脱局,不惟穷途凄惶,兼且是非纷起。

盖,财者,起争之端也。

若或四柱相生,别带贵格,不值空亡;又行旺运,三合财生,是皆贵命。其余福之浅深,皆随入格轻重而言之。

财多生官,要须身健。

财多盗气,本自身柔,年运又或伤财,必生奇祸;或带刑并七杀,凶不可言也。

又云,正财者,喜身旺、印绶,忌官星、忌倒食、忌身弱、比肩劫财。不可见官星,恐盗财之气也;喜印绶者,能生身主弱故也。

且如甲日用己为正财;如身弱,其祸立至。

凡人命带财下生,须出富豪;不螟蛉,必庶出、或冲父母。

身旺无劫财,无官星为妙。

若命中有官星得地,运行喜财星多生官。

兼有财星得地,运行忌见官星,恐克其身;怕身弱也。

大抵财不论偏正,皆喜印绶,必能发福。

如【辛丑,丁酉,丁巳,丁未】:此命丁日身坐财之地,又见巳酉丑金局,故主财旺。盖金得木库居未,能生丁火,故身旺能当其财;运行东南方,宜乎巨富。丁用壬官,用庚金为财,生壬官;身入旺乡,必能发福。

凡用财,不见官星为妙。

如【庚申,乙酉,丙申,丙申】:此命丙日见三申为财,岂不美哉!丙用癸官,用辛为财,见三申一酉为财,故旺。盖缘日弱,火病申死酉,乃为无气,运行西方金乡,身弱太甚;财旺生鬼,败克其身,故不能胜其财,所以贫也。

如【乙卯,癸未,辛酉,戊子】:此命辛日坐酉,乙年坐卯,身与财俱旺;又得癸未食神,戊子印绶助之,宜乎巨富贵也。

如【戊子,丁巳,甲辰,丙寅】:此命甲日生于四月下旬,并透出丙丁火,生其月中之戊土;时又归禄于寅,故财旺矣!然甲木身亦旺。早年行戊午己未运,迤逦行辛酉运,乃见官星则凶;壬戌运有壬克丙,伤官食神之中,失官去财,死丧合家;值五十九岁,入癸亥身旺运,稍可安逸;六十五岁,逢壬辰年死矣。初运伤官见财格,取戊土为财,所以戊午己未二运大旺生土,故财厚矣;及至庚申辛酉西方见官,故凡事费力;虽癸亥为甲木之印绶,然亦忌火冲水,亥中又有壬水。壬辰透出壬水,运中、命中元有之辰,死无疑矣!凡伤官见财格,忌见官星,只喜见财。大忌壬水克火,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财也。

《论偏财》

何谓之偏财?盖财,财也。然而偏财者,乃众人之财也,只恐兄弟姊妹有夺之,则福不全;若有官星,祸患百出。

故曰:偏财好出、亦不惧藏,惟怕有以分夺,反空亡耳;有一于此,官将不成、财将不住。

经曰:“背禄逐马,守穷途而凄惶也。”

财弱亦待历旺乡而荣。

财盛无所往而不妙,且恐身势无力耳。

偏财主人慷慨、不甚吝财,惟是得地不止。

财丰亦能官旺,何以言之?盖,财盛自生官矣,但为人有情而多诈。

盖,财能利己,亦能招谤,运行旺相,福禄俱臻。只恐太旺,兄弟必多破坏,亦不美。

财多,须看财与我之日干强弱相等,行官乡便可发禄。

若财盛而身弱,运至官乡,是既被财之盗气,复被官之克身;非惟不发禄,亦防祸患。

如命四柱中元带官星,便作好命看;若四柱中兄弟辈出,纵入官乡,发禄必渺矣!

故曰:“要在识其变通”矣!

《正官论》

夫正官者,甲见辛之类;乃为官,为鬼,配合成其道也。

大抵要行官旺乡,月令是也。月令者,提纲也。看命先看提纲,方看其余。

既曰正官,运复行得官旺之乡、或是有成局;又行不得伤官之地,并金财旺之乡,皆是作福之处。

正官乃贵气之物,大忌刑冲破害;及于年月时干,皆有官星隐露,恐福渺矣!又须看年时上别有是何入格?作福去处,?方可断其吉凶。

茍一途而执取之,则不能通变,必有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之患,经曰:“通变以为神者”是也。

正官或多,反不为福。何以言之?盖人之命,宜得中和之气,太过与不及同;中和之气为福厚,偏 之克为灾殃。

既用提纲作正官,年时支干位,或有一偏官便杂矣!不可不仔细以轻重推测也。

又曰,于月令得之是也,喜身旺、印绶。

如甲用辛官,喜土生官;最怕刑冲破害、刃七杀,为贫命;如时干逢杀,乃官杀混杂。盖四柱有刑冲破害,皆未为贵命看。

官来克我,我去克官不为害。

一位若两官不妨。

若月令中有正官,时干支有偏官,便难以正官言之。

且如甲用辛为官,生于八月中气之后,金旺在酉,故谓之正官;如天干不透出辛字,却地支有巳酉丑,虽不能于八月中气之后,亦可言官。大要身旺,时辰归于甲木旺处。

如岁时透出正官,地支又有官格,却不拘八月中气之后。

大率官星须得印绶、身旺则发;若无伤官破印,身不弱者便为贵命。

如命中有官星,而行伤官之运,则不吉;必待印绶、官星旺运可发,必得官。

正官须在月中求,无破无伤贵不休;玉勒金鞍真富贵,两行旌节上皇州。

正气官星月上推,无冲无破最为奇;中年岁运来相助,将相公侯总可为。

正官仁德性情纯,词馆文章可立身;官印相生逢岁运,玉堂金马坐朝臣。

正官大抵要身强,气弱须求运旺方;岁运更逢生旺地,无冲无破是荣昌。

己干为主透官星,须要提纲见丙丁;金水相生成下格,火来拘聚旺财名。

辛日透丙月逢寅,格中返化发财根;官星不许重相见,运到冲刑怕酉申。

八月官星得正名,格中大怕卯和丁;若还柱内去其忌,运亦如之贵显名。

《论偏官》

夫偏官者,盖甲木见庚金之类;,乃谓之偏官,不成配偶,犹如经言:“二女不能同居 ,二男不可并处”是也。

偏官即七杀,要制伏,盖偏官七杀即小人;小人无知,多凶暴,无忌惮,乃能劳力以养君子,而服役护御君子者。小人也,惟是不惩不戒,无术以控制之,则不能驯伏而为用;故,杨子曰:“御得其道,则驯伏或作使;御失其道,则狙诈或作敌。”小人者,狙诈也,要控御得其道矣;一失控御,小人得权,则祸立见矣!

经曰:“人有偏官,如抱虎而眠,虽借其威,足以摄群畜;稍失关防,必为其噬脐,不可不虑也。”如遇三刑俱全、刃在日及时、又有六害;复遇魁罡相冲,如是人之凶不可具述。

制伏得位,运复经行制伏之乡,此大贵之命也。

茍于前者,凶神俱聚,运游杀旺之乡,凶害有不可言者可知也。

如有一杀,而制伏有二三,复行制伏之运,反不作福。何以言之?盖尽法无法,虽猛如狼,不能制伏矣!是又不可专言制伏,要须轻重得所;不可太甚,亦不可不及。须仔细审详而言,则祸福如影响矣!

又云,有制伏则为偏官,无制伏则为七杀;譬诸小人,御之得其道则可使,失其道则难敌,在吾控御之道何如耳!

凡见此杀,勿便言凶,殊不知带此杀者,多有贵命。如遇三刑六害、或刃魁罡相冲,如是之凶,不可谓之制伏;但运行制伏,此贵人命也。茍如前凶神俱聚,其运复行杀旺之乡,祸不可言。

大抵偏官七杀,最喜身旺、有制伏为妙。元有制伏,可行杀旺之方;元无制伏,可行制伏之运。

身旺化之,得为偏官;身弱无制伏,则为七杀。

制伏复行制伏运,谓之大运,则为偏官无余烬矣!

月中之气,怕冲与刃。其本身弱,若杀强则难制;如身强杀浅,则是假杀为权刃。

如曰七杀不怕刑冲。宜详之!

偏官如虎怕冲多,运旺身强岂奈何;身弱虎强成祸患,身强制伏贵中和。

偏官偏印最难明,上下相生有利名;四库坐财宜向贵,等闲平步出公卿。

戊己若逢见官杀,局中金水更加临;当生有火宜逢火,火退愁金怕木侵。

偏官有制化为权,唾手登云发少年;岁运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双全。

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又合,儿孙满眼福无穷。

癸多逢己字伤,杀星须用木来降;虽然名利能高显,争奈平生寿不长。

六丙生人亥子多,杀星拘印返中和;东方行去兴名利,运到西方事转磨。

春木无金不是奇,金多犹恐反遭危;格中取得中和气,福寿康宁百事宜。

《论七杀》

夫七杀者,亦名偏官,喜身旺合杀、喜制伏、喜刃;忌身弱、忌见财,生忌无制。

身旺有气为偏官,身弱无制为七杀。

凡有此杀不可便言凶?有正官不如有偏官,多有巨富大贵之人;惟其身旺合杀为妙。

如甲以庚为七杀,喜丙丁制之;乙合之,谓之“贪合忘杀”。

七杀却宜制伏,亦不要制之太过;盖物极则反为祸矣!

身旺又行身旺之运为福。

如身弱又行身弱之乡,祸不旋踵。

四柱中元有制伏,喜行七杀运;元无制伏,七杀出为祸。

如行身旺乡,更有刃,贵不可言;但忌财旺,财能生杀故也。岁运临之,身旺亦多灾;身弱尤甚。

甲申、乙酉、丁丑、戊寅、己卯、辛未、癸未,此七日生主杀,性急伶俐、心巧聪明。

如见杀多者,主人凶夭贫薄;月见之重,时见之轻。何也?日七杀,只一位见之,如年时再见,杀多为祸;却要制伏之乡,又要身旺有制伏为权,最怕冲与刃大凶。

时七杀只一位,要本身旺,如年月时三处有制伏为福;却要行杀旺运,运三合得地亦发;若无制伏,则要行制伏为福。

行杀旺运无制伏,则祸作。

时上七杀,却不怕刃,而亦不畏冲。

如【辛丑,乙未,乙卯,丙子】:此命身旺,生于六月之中,岁干透出辛丑为七杀;喜得丙子合辛丑之杀,乃贵而有权。

如【甲午,丙寅,庚子,丙子】:此命身弱,见火局,又见月令丙寅七杀,时又见丙子;火克庚金,金死于子,身弱杀旺,又无制伏,宜乎带病贫薄。

如【丁巳,戊申,壬子,戊申】:此命身旺,见二戊为七杀,引归于巳;丁与壬合,戊与癸合,金又长生于巳,戊禄在巳;乃壬戊二字俱旺,所以贵也。

《论官星太过》

如壬癸生人,四柱是辰戌丑未巳午,天干不露官星与杀,则官杀暗藏于中为多。若四柱元有为好;若无制伏,须行木运,与三合木局亦好。

大凡官星多则杂,务要除而清之,乃可发福。

若官星多又行官运,亦不济事。

《论官杀混杂要制伏》

官星要纯,不要杂。

假如甲木用辛金为官,若年是辛,月是酉,时上亦是死官,虽多尽不妨,盖纯一尽好;若有金或庚申,则混杂为杀,以伤其身。要行火乡制伏,则发福也。余仿此也。

《论印绶》

所谓印?生我者,即印绶也,经曰:“有官无印,即非真官;有印无官,反成其福。”何以言之?大抵人生得物以相助相生相养,使我得万物之见成,岂不妙乎;故主人多智虑,兼丰厚。

盖印绶畏财,主人括囊。故四柱中及运行官贵,反成其福,盖官鬼能生我;只畏其财,而财能反伤我。

此印绶之妙者,多是受父母之 荫、承父之赀财,见成安享之人;若又以两三命相并,当以印绶多者为上。

又主一生少病、能饮食。

或若财多乘旺,必多淹留。

虽喜官鬼,而官鬼多或入格,又不可专以印绶言之。

假如,甲乙日得亥子月生,丙丁日得寅卯月生,戊己日得巳午月生,庚辛日得辰戌丑未月生,壬癸日得申酉月生者是也,其余以类言之。最怕行印绶死绝之运;或运临死绝,复有物以窃之,即入黄泉,无可疑也。

夫印绶者,生我之谓也,亦名生气。以,以,谓之正印;,谓之偏印。喜官星生印,忌财旺破印。

如甲人生亥子月中,水为印,忌火伤官,忌土破印,要行生旺之乡,怕行死绝之地;若行死绝之地,或有物以伤之,则危矣!

印绶之人智虑、一生少病、能饱食丰厚、享见成财禄;若两三命相并,当以印绶多者取之。

最忌财来乘旺,必生淹滞。

若官鬼多,或入别格,又不可专以印绶论。

大凡月与时上见者为妙;而月上最为紧要。

先论月气之后有生气,必得父母之 力;年下有生气,必得祖宗之力;于时上见之有生气,必得子孙之力,寿元耐久,晚景优游。

如带印绶,须带官星,谓之官印两全,必为贵命。若官星虽见成,得父母力,为福亦厚也;须行官星运便发,或行印绶运亦发。

若用官不显,用印绶为妙;最怕四柱中岁运临财乡,以伤其印。

若伤印,主破家离祖、出赘;又临死绝之地,若非降官失职,必夭其寿。

如【戊戌,庚申,癸酉,庚申】:此命癸日生于七月中气之后,月时皆是庚申,自坐金库,所以印绶;岁干又透出戊官,谓之官印两全,极为贵命。

如【癸亥,癸亥,甲寅,甲子】:此日用癸为印,印却旺;缘无财星相助,发福不厚也。

如【甲寅,庚午,戊戌,壬子】:此日戊用丁为印绶,有寅午戌火局为好;不合时上壬子水旺,财能冲印,所以失明。生气是丙丁火属木故也。

如【己卯,丁卯,丙辰,壬辰】:此命用卯为印,用癸为官,年在卯日在辰,所以官印两全,少年清要。至四十二、三岁,癸亥运亦不妨;至庚申年,水七杀生于申,乃被庚申破印,故不吉也。

月逢印绶喜官星,运入官乡福必清;死绝运临身不利,后行财运百无成。

印绶官星运气纯,偏官多遇转精神;如行死绝并财地,无救番为泉下人。

印绶无亏享福田,为官承荫有田园;家膺宣敕盈财谷,日用盘缠费万钱。

印绶无亏靠祖宗,光辉宅产耀门风;流年运气逢官旺,富贵双全步月宫。

月生日主喜官星,运入官乡禄必清;容貌堂堂多产业,官居廊庙作公卿。

重重生气若无官,当作清高技艺看;官杀不来无爵禄,总为技艺也孤寒。

重重印绶格清奇,更要支干仔细推;支上咸池干带合,风流 浪荡破家儿。

印绶干支喜自然,功名豪富禄高迁;若逢财运来伤印,退职休官免祸愆。

印绶重重享见成,食神只恐暗相刑;早年若不归泉世,孤苦离乡宿疾萦。

丙丁卯月多官杀,四柱无根怕水乡;湿木不生无焰火,身荣除是在南方。

印绶不宜身太旺,纵然无事也平常;除非元命多官杀,却有声名作栋梁。

壬癸逢申嫌火破,格中有土贵方知;北方水运皆为吉,如遇寅冲总不宜。

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无根罔度秋;岁运若逢财旺运,返凶为吉遇王侯。

贪财坏印莫言凶,须要参详妙理通;运若去财还作福,再行财运寿元终。

印绶如经死绝乡,怕财仍旧怕空亡;逢之定主多凶祸,落水火刑自缢伤。

印绶干头重见比,如行运助必伤身;莫言此格无奇妙,运入财乡福禄真。

《论倒食》

夫倒食者,冲财神之谓也;一名“吞啖煞”。用财神大忌见之,用食神亦忌见之。

倒食者,如甲见壬之类。如甲见丙为食神,能生土财;然壬克丙火,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财,所谓甲用食神,大忌见之。

凡命中带此二者,主福浅寿薄。

又见庚为七杀,得丙丁火制之,怕见水,反为祸矣!凡命中犯此者,犹尊长之制我身,不得自由 也。作事进退悔懒、有始无终、财源屡成屡败、容貌攲斜、身品矮小、胆怯心慌,凡事无成也。

如【丁未,丁未,己亥,丁卯】:此命己亥日,己临亥上,身弱于亥;加以亥卯未木局克身,年月时透出三丁食己。幼年行南方运,赖火生土,身犹旺;纔 乙巳运,为己之七杀,引出亥卯未木局,岁运癸亥,所以死矣!此命非但倒食七杀之祸,而癸亥年与生杀坏印之说同义也。

如【甲戌,丙寅,甲戌,壬申】:此命甲戌日,甲见丙食神,生于正月,甲木旺,身与食神俱旺,本是贵命;不合时上壬申,壬水伤其丙火,申金冲其寅木;又申中有庚七杀,所以利名无成。行己巳运金生之地,见庚子年;庚金为七杀,又见子水,死于非命。

《论劫财》

亦名“逆刃”,如乙见甲为劫财。

乙以庚为夫,见丙克庚,故克夫;男命则克妻。

见五为败财,主克妻害子。

见五为劫财,主破耗、防小人,不克妻。

乙以戊己为财,甲见夺己坏戊;丁以庚辛为财,丙能夺辛破庚;类如此也。

兄见弟,弟能败兄之财,夺兄之妻。

弟见兄,兄能劫弟之财,而不敢取弟之妻。

财者,人之所欲,方令弟兄见之,多有争竞,如夷、齐能几人。

男命见劫财多克妻,女命见伤官多克夫。此极论也。

推荐阅读

周易> 易经系辞> 易经杂说> 易传> 白话易经> 梅花易数> 易经入门> 易经的奥秘> 易经系传别讲> 东坡易传>

阅读分类导航

四大文学名著唐诗宋词诸子百家史书古代医书蒙学易经书籍古代兵书古典侠义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