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未年,襄阳县发生了一起换子案。
有一家人家姑嫂两人都是寡一妇 ,都同时生下了遗腹子,为一男一女。生育不久,姑娘便控告嫂嫂在回娘家时,将她的女儿换了自己的儿子。
襄阳知县林公受理了这个案件,他将姑嫂两人并一千人证都传到堂上审讯。两个当事人都说自己生了儿子,双方的邻居和接生婆都帮着自己一方说话,真所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莫衷一是,无法判断。
第二天,林知县再升堂审理,两方人都争着诉说自己的理由。知县一拍惊堂木:“休得吵闹、本县夫人最善看相,且把那男孩抱来,让夫人一看。”
不一会,就将那男孩抱来送入后堂夫人房中,堂前的姑嫂等人都怀着焦急不安的心情等待着,她们都怀疑,知县夫人凭着相貌就能判断出男孩是谁生的吗?
歇了一会儿,使女将男孩抱入大堂,转告夫人的话:“两家本系亲属,光凭相貌难以判断此孩是谁所生。”
一听此言,姑嫂两方又都吵了起来。林知县断喝道:“这孩子实在讨厌,害得亲戚失和,害得邻居争吵,害得本县不得安宁,留他何用?”
说着,一手从使女手中抢过褪褓,将男婴向窗外扔去。窗外园子里有个荷花池,那男婴被丢入荷花池中,泛起了几个泡泡,很快就沉没了。
众人都被知县这一举动惊呆了。那嫂子连声喊道,“不要损害我的孩子!”
正忙乱时,只听扑通一声,有人投入了荷花池中,正在拼命地捞那孩子,还发出声声凄惨的叫声:“我的儿,妈妈来救你了,你可不能死啊!”此人正是那个原告人姑娘。
差役们一齐动手,将那姑娘拉上了岸,不一会也把襁褓打捞上来,原来,那襁褓中包着的是一只穿衣戴帽的小枕头。那男婴正甜蜜地睡在知县夫人的床 上哩!
知县据此断案,说:“母子连心,血肉相通,刚才婴孩落水,变故突然,姑嫂两人对待婴儿的态度,泾渭分明,此子属谁,已很显然。”
原来知县夫人在幼年时曾不慎失足跌入河中,她母亲为救她而死在河中。所以对此刻骨铭心,帮丈夫定下了这个计谋。
那嫂嫂承认为接续香烟,而用自己的女儿换取了姑娘的儿子。她的乡邻和接生婆也承认了接受贿赂,帮她作了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