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英宗朱祁镇,明宣宗朱瞻基长子,九岁即位,年号正统,明朝第六代皇帝。即位时有三杨辅佐(杨士奇、杨荣、杨溥)和英国公张辅,社会尚算安定。自正统七年(1442年),王振掌权后,政治开始腐败,塞外的瓦剌不断抢掠。1449年,明英宗在太监王振的怂恿下亲征,由于用兵不当,导致“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俘之后,北京的明众臣为稳定人心,以于谦为首的大臣们,主张立明英宗的亲弟郕王朱祁钰为帝(即景泰帝),史称明代宗。此后,大明和瓦剌之间的斗争愈演愈烈。
如果不是于谦那句“言南迁者,可斩也”的厉声高呼,留守北京的大臣们就会犯逃跑主义,大明帝国就会轻松地丢掉半壁江山;如果不是于谦那句“社稷为重,君为轻”的大义言辞,狼子野心的也先就会继续以朱祁镇为要挟,明英宗就不可能有再登皇位的人生转折。然而,明英宗成功复辟后的当天,就迫不及待地把于谦以“谋逆罪”关进了死牢,五天后“弃市”。
每次读《明史》读到这里时,笔者在为于谦身遭惨死扼腕叹息、悲愤落泪的同时,也不禁陷入深深的思考。论清廉,于谦自奉俭朴,两袖清风;论能力,于谦胆识非凡,处乱不惊;论人格,于谦心系国家,义薄云天;论操守,于谦安于淡泊,刚正不阿。于谦对大明帝国有再造之功,再说明英宗能够重返大明,也全靠于谦与也先的智勇周旋,这一点明英宗比谁都清楚。但他还是一边说着“于谦实有功”,一边下达了死刑命令。那么,明英宗为何非要置于谦于死地呢?
通过“夺门之变”复辟的明英宗,首先面临着的一个重大问题,那就是如何为自己的君统“正名”。为此,明英宗废除了景泰帝名号,改元“天顺”。天者,天命所归;顺者,顺应民心。年号虽然改了,景泰帝也已经废了,而对当初危难时刻拥立景泰帝上台的主谋于谦如果不加以惩治,显然还不足以证明其复辟之君的政治合法性,无法向天下人昭示自己的复辟是“天命所归”和“民心所向”。所以,当徐有贞提醒他说“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后,为处置于谦犹豫再三的明英宗终于下定决心,杀掉于谦,抄没家产,家人充军。
失去过,才会懂得去珍惜和拥有。明英宗从一个至高无上的皇帝,变成一个身陷囹圄的阶下囚,继而成为一个被景泰帝幽禁长达七年之久的太上皇,最后梦一般的再次坐上皇帝宝座,期间的辛酸、悔恨、羞辱、磨难,是任何人都无法想象的。所以,他对失而复得的皇位愈发珍爱。杀掉于谦,不过是他树立权威、挽回颜面的无奈之举。然而,于谦毕竟是无懈可击的,找不到罪名,这让明英宗很头疼,于是宋高宗冤枉岳飞谋反的伎俩又派上了用场。不过,岳飞的罪名是三个字“莫须有”,而于谦的罪名是两个字“意欲”。
于谦被杀,“天下冤之”,京城百姓无不为之落泪,就连皇宫内的孙太后也为之感叹。然而,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对于明英宗来说,皇权永远是第一位的。明英宗死后,他的儿子明宪宗即位,于谦的冤案很快得以昭雪。明宪宗在赐给于谦的祭文中说:“卿以俊伟之器,经济之材,历事先朝,茂着劳绩。当国家之多难,保社稷以无虞,惟公道之独恃,为权奸所并嫉。在先帝已知其枉,而朕心实怜其忠。”祭文中,明宪宗把于谦的死完全归因于徐有贞、石亨等人的迫害,多半是为明英宗开脱。不过,明宪宗即位后能立即为于谦平反,也多半是受了明英宗的特别叮嘱。人做错了事情,总会内疚不安的,皇帝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