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司马迁所著“史记”中“吕不韦列传”所记载,秦始皇为吕不韦所生。"载录于正史司马迁的《史记》之《吕不韦列传》。但是查秦始皇本纪,见:“秦始皇帝者,秦庄襄王子也。庄襄王为秦质子於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郸。及生,名为政,姓赵氏。年十三岁,庄襄王死,政代立为秦王。”
第一则材料说吕不韦把赵姬献给了异人,但是赵姬是怀有身孕的。“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很明显,秦始皇为吕不韦所生。第二则材料则告诉我们,秦始皇是秦庄襄王的儿子。“姓赵氏”,这个说明秦始皇的确是秦朝的正统。到底怎么看待这个矛盾呢?
正方的论据有以下几点:
1,有可靠的史料记载,《史记》明载"......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
2,在邯郸献姬的过程中,吕不韦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了一步步的政治投机。所以这是很可能发生的吕不韦是国人,魏国在男女方面比较开化;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吕不韦为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把赵姬送给异人也很正常。
3,吕不韦怒是假发怒,是装的,目的是掩盖自己政治投资的野心
反方的论据有以下几点:
1,赵姬能歌善舞,在邯郸献姬的过程中,很明显她不可能就有怀孕,否则跳舞是会有危险的。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早期怀孕。
2,既然是早期怀孕,你吕不韦怎么知道赵姬肚子里面一定是男孩子呢?现在的医学水平,早期怀孕,B超都检查不出婴儿的性别,古人怎么又知道呢?
3,政治投资的风险太大,事情一旦泄露,将是杀身之祸。况且在不知道性别的前提下去投资,结果很可能是一无所获,还要遭罪。比是国家机密。
4,注意这句:至大期时,生子政。什么是大期?古人注解《史记》,说大期有两种意思:一是指10个月。一个周期,一个期限,古人说十月怀胎,十月就是一个周期。二是指12个月
现在我们先说10个月的解释:
按照正方的观点,赵姬在吕不韦那里已经怀孕,然后又在异人那里10个月后怀孕生下孩子请问这可能吗?妇产科的医生都要笑话:过期妊娠了都!!!一般医学上把从妇女最后一次月经的时间算做怀孕的开始时间,怎么算预产期呢?就是在怀孕的开始时间加9个月多7天。比如2月10号是最后一次月经,那么理论上的产期是2+9=11月10日。再加上7天,就是11月17号。
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称为过期妊娠。其发生率约占妊娠总数的5~12%。过期妊娠的胎儿围产病率和死亡率增高,并随妊娠延长而加剧,妊娠43周时围产儿死亡率为正常3倍。44周时为正常5倍。初产妇过期妊娠胎儿较经产妇者危险性增加。过期妊娠的小孩,大都是弱智。
过期妊娠对胎儿和母亲的危害:1、胎儿窘迫2、羊水量减少3、分娩困难及损伤。婴儿的胎盘会衰老,输送氧气不足造成死亡请问秦始皇是弱智吗,明显不是!他精力过热闹,白天断狱,晚上看书!所以,赵姬绝对没有在吕不韦那里已经怀孕!
5,赵姬怀孕没有旁证,记载秦始皇的身世的书有《战国策》,《史记》,《淮南子》,《潜夫论》。都没有提到怀孕的事情只有孤证《吕氏春秋》以及《史记》的《吕不韦列传》,后来的野史以及《汉书》《资治通鉴》是根据这两部书延续下此说。
赵姬在嫁给异人前没有怀孕。之所以有这个传言,传言了几千年,主要是吕不韦以及后来吕不韦的门人,六国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讹传讹的。他们的目的,我想,吕不韦以及后来吕不韦的门人是想通过这个故事来提升自己的地位,自己的老大是秦始皇的爸爸,那多牛B啊,而六国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痛恨自己的国家被秦国消灭,为了泄愤,就说在秦灭六国前,六国就把秦给灭了,你秦始皇都不是秦朝的种,呵呵。这个特别能泄愤。。
历史需要分析,不能有先见在心,这里感谢陈寅恪先生,他对我的历史的影响是深远的。还要感谢王立群先生,他的观点让我特别受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