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养生篇
帝问曰:“养生之道,以何为本?”
素女答曰:“养生之道,以气为本。气能运血,血能化十精十,十精十能养神,神在则生,神散则死也。气者,神之本也。能炼气者,入火不焦,入水不溺。固守其十精十而不散,故终夜御女而不十泄。若不能保守十精十神,而狂妄任意者,必失神丧气,名之为夺命之斧。”
帝问曰:“若人专守养生之道而不行夫妇房帏之礼,则人伦已绝,后继将断。”
素女答曰:“凡人年少之时,血气未充足,戒之在色,不可过欲暴泄。年已及壮,十精十气满溢,固十精十厌欲,则生奇病。故不可不十泄,不可太过,亦不可不及。”帝问曰:“时泄而遣其兴,能其十精十而养神乎?”
素女答曰:“不然也。若常泄而偶不漏,反生疮痈;常秘而偶泄,则患暴虚。各害养生之道。”
帝问曰:“男子十精十血盈十满,神气充足,何以知之乎?”
素女答曰:“男子二八天癸至,而血气不足,十精十神未定,故戒之也。年至二十,血气渐盛,而十精十聚肠胃,三十日而一泄焉。三十而血气壮十盛,而十精十在两股,五日一泄焉。年四十,十精十聚要脊,七日一泄焉。五十而血气将衰,十精十聚背膂,半月一泄。年至六十四岁,天癸尽,卦数满,血气衰,十精十液竭矣。六十已上,能保全余气,兴壮者尚可泄。至七十,不可妄思欲动情。”
帝问曰:“朊知无赖之子,自赖强壮,一日三泄或五泄者,何乎?”
素女答曰:“暴泄者暴虚,后必痿辟。若泄而不休,自招天亡。”
帝问曰:“人十陽十气夜间勃然起立,腾然兴发者,何?”
素女答曰:“晨昼暮夜,此一日中之四时也。故十陽十气生子时,于卦为复;至丑时而二十陽十生下,于卦为临;寅时三十陽十已全,于卦为泰。若人半夜暴泄,则十陽十精十枯损,年未五十,必发头晕腑痛目昏耳塞。又有五伤:
其一,男十女十十交十十会,十精十泄而少者,为气伤;
其二,十精十出而者,为肉伤;
其三,泄而疼者,为筋伤;
其四,十精十出而涩者,为骨作;
其五,临门忽痿垂涎者,为血伤。各泄十精十过度、十精十液竭乏所致,何可不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