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余光华的大作《活着》,心情颇为沉重!中国底层生存者过去60年的苦难,主人公福贵几乎全都赶上了,若是承受能力低的人早就没有生的勇气了,就如作品中的县长春生选择上吊自杀一般,觉得活着比死更难受!但福贵坚强的活下来了,在黄昏的田野里,他牵着也叫“福贵”的老牛,苍凉悲壮而又不失豁达地高歌——“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福贵式”的苦难,是生存在社会底层的人共同的苦难,也是中国旧时代的苦难。解放前,福贵有过好家境,过过“吃喝嫖赌抽”的花花公子生活,因为他父亲有百多亩地,是地主,是穷人眼里的“先生”。这种“小资”生活让他忘记了勤俭持家,如同失去良知和理性的富二代或暴发户一样,穷奢极欲、挥霍无度,最终输光了家产、气死了父亲,贤惠的老婆也离他而去。在他一贫如洗、走投无路的时候,妻子又回到了他身边。在妻子和老娘的帮助、鼓励下,他开始租田种地,力图通过劳动再兴家业。然国军抓壮丁,把他拉到南方的战场上去抗日、去打共军;几经生死后,被解放军俘虏并放回家中。这期间,母亲病死。他和妻子、女儿、儿子一家四口艰难地活着,经历了土改、人民公社“大锅饭”、“大办钢铁”和“文化大革命”等与农民息息相关的大事件。这些年里,女儿因病成聋哑人,好不容易成家后难产而死;儿子被医院抽血(为给县长太太输血)过多而死;做工的女婿被水泥板砸死;妻子病死;小外孙因饿极后吃豆子撑死……最后,只是和一头老牛共度晚年!
小说主要以第一人称讲故事的方式娓娓道来,没有华丽的语言,甚至觉得过于平淡灰暗——开头大量叙述福贵放荡的生活;后来亲手埋葬了六位亲人,也没有表现出他如何痛彻心扉、如何洗心革面、如何坚定生存的信念……如果试图拿起笔来摘录一些励志的、抒情的、写景的、绘人的经典名句到自己的笔记本中,还很难找到合适的!然而掩卷沉思,那种对特定时代生活真实的悲剧化,又深深地刺痛着很多人的心灵——只要经历过那个时代、或者熟知那个时代的人,就会有块垒在胸、骨鲠在喉的感觉!
很多读者认为,作者是在展示现实的残酷、时代的悲哀,是在讽刺和批判当权者的蛮横和冷酷(如儿子有庆的死)。其实,他创作这部小说的,不仅仅是为了向我们讲述一个悲剧故事,也不仅仅是为批判那个物质匮乏、荒唐无知的时代,而是在对“活着”进行理性的分析和判断,并告诉读者如何勇于承受苦难、如何保持乐观的态度!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在《韩文版自序》中说:“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而,作品通过福贵的口,为我们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苦难;讲述了绝望之中的希望;讲述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在福贵心中,妻子是最好的妻子,孩子是最好的孩子,所以他给老牛取名“福贵”,并告诉“福贵”说身边还有几头叫“家珍”、“凤霞”、“有庆”、“二喜”的牛在它看不见的地方默默陪伴着它——其实这些都是他亲人的名字;所以他只谈自己的经历和感受,不博取别人的同情和帮助;所以他才在讲述完自己的故事后,牵着老伙伴渐渐远去,留下一路粗哑而令人感动的歌声在空旷的田野里像风一样飘扬……
活着、活着、活着!当代国人,除面临重病和自然灾害之外,已极少去掂量这个词的份量!逐之以金钱名利、悦之以声色犬马,死死盯着与生命本真关系不大、与欲海情壑紧密相连的东西,使很多人都不再去思考“活着”的真正意义了!对“活着”作过深深思考的作家史铁生,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等到生出褥疮,一连七八日只能歪七竖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听过福贵的故事,读过史铁生的《病隙碎笔》,你一定会觉得,自己好胳膊好腿、有吃有喝、和家人团聚在一起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如意!我们都是为了活着而努力活着!
【第2篇】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中留下福贵和一头叫做福贵的老牛。
福贵是唯一活下的人。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留下福贵。福贵年轻时是个阔少爷,输光了家产。去城里为母亲寻医,半路被抓去做了壮丁,在惨烈的战争中活了下来,回到家中发现母亲死了,女儿凤霞因为生病不会讲话了。为了供儿子有庆上学,只好把凤霞送去别人家。有一次校长老婆生孩子大出血,有庆血型相同,医院把有庆的血几乎抽干了,等到福贵到了医院,有庆已经死去了,福贵亲手埋了他,家珍知道后身体每况愈下,最后也死了。凤霞好不容易找到了归宿,二喜是个偏头却是个好人。凤霞因大出血死了,留下了他们的孩子苦根,接着二喜因为工程事故死了。爷孙俩相依为命也算平淡幸福,苦根虽小却很懂事,福贵为了让苦孩子吃点好的,一下买了一盆豌豆,苦根最后吃太多撑死了。
生命难得的温情被一次次死亡撕扯的粉碎。不得不承认,看完书,或许生命的真谛凭我的阅历我还无法读懂,但是我眼眶却湿润了。而福贵呢?真正的主人公,似乎懂了更多。
为什么故事的最后只留下福贵一个人活着,像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只留一个人故事的散场吗?显然不是,这个故事是个悲剧吗?显然也不是。这是一部沉重的小说,合上书才会隐隐不快的小说。
这个故事真的有太多太多需要我去懂。福贵说:一个人命再薄,只要想活着,怎么也死不了,是的,无论是那些令人措手不及的幸福还是无可告人的艰辛,只要继续活着,它们都会被时间冲淡。
活着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而活着。我才17岁,对这句话只能够浅显的认识。活着本身包含了生活的一切坚忍,不论是苦难,生离死别或是穷困潦倒,活着就得好好活下去,没有任何事情值得放弃生命,即使只有只身一人,就算跪着也将人生路走完。
《活着》不仅让我们思考我们为什么活着。还有亲情,友情,爱情。还有福贵的坚忍,宽慰,家珍的满足。
福贵说:“我有时想想是伤心,有时想想也踏实,家里人全是葬的,全是我新手埋的,要是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
凤霞在离开家的不舍。她知道家再穷,父母再贫贱,家还是她的家。
有庆宁可不上学也不愿失去姐姐,悉心喂养两只小羊,为救校长媳妇毫不畏惧。
二喜……苦根……
他们都是朴素的,或许不该死。
但,在人生中生与死都不是我们可以选择的,我们不知道何年何月我们出生在何种家庭,也不知道我们哪年哪月哪分我死于哪个地方,人生或许就是这样,生与死都不是我们可以预测的,但每天都能够在匆匆步履中看着迎面而来的晨光和那缓缓升起的朝阳,何尝不是一种幸福,一种活着的快乐。17岁的我,即使是课程,作业充斥着我的每天,而迎着夕阳回家,过着充实的日子,何尝不是一种幸福。